到了秋天,我最想要的東西有兩個,一個是刷毛衣,一個是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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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文學獎,我有一個資料夾,名稱就叫做「李學獎」裡面從2015年到2025年的投稿文章。只要還待在這個資料夾中的稿子,就是還沒有出頭天沒有得到獎的稿子。它們很可憐,像偶像女團海選前的練習生那樣,不斷地在練習同樣的舞步,想要登上舞台,想要被看見,想要被發表,想要被冠上頭銜和獎金,如果可以訪問他們,他們說不定會勉為其難的擠出笑容,對採訪者說:「我很想要得獎,為我的作者爭光。」其實想要得獎的是作者,作品本身可能並不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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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到了秋天就是想要得一個獎呢?除了獎金的實質鼓勵,更重要的是只要得獎了,我好像就得到了評審的肯定。初審的、複審的、決審的肯定。有了這樣的肯定,我就可以度過寒冬,我就可以保持溫暖,覺得自己有資格寫下去。我很需要被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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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需要?因為我還沒有感覺到真正意義上的讀者的接觸。如果我是真的有讀者的人,我為某一位,某一群,某一種心情的讀者寫作的話,或許就能得到讀者的支持,而覺得自己有必要,有理由,有資格為了這群讀者繼續寫作下去。對我來說需要讀者,需要評審,需要的可能都是他們的認同。反過來看,這也是對自己的認同和信心不夠,所以才會需要從別人的身上來獲取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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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到了秋天,我同時也開始想要買刷毛衣。刷毛衣這麼毛茸茸,這麼溫暖,這麼透氣,簡直就像文學獎一樣可以保護我度過冰冷絕情毫無意義可言的冬天。而且,新的刷毛衣沒有毛球,顏色亮麗,蓬鬆柔軟,非常好看,就像新的文學獎一樣。無論是冠上地名的文學獎,冠上人名的文學獎,還是冠上徵文主題的文學獎,看起來都好美麗,聽起來都好舒服,穿起來也都很溫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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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每一年落榜的時候,我就特別想要買刷毛衣。我的衣櫃裡,已經有十幾件刷毛衣了。刷毛衣的缺點是,非常占空間,與羽絨衣相比,是又重又不夠暖又不擋風的可憐東西。雖然刷毛衣可以丟洗衣機洗,但是脫落下來的細毛就是塑膠微粒,穿在身上如果吸到身體裡,我的腦袋中也許已經有足以做一支湯匙的輛的塑膠。每次想到這裡,雖然覺得自己不該再買再穿刷毛衣,可是每次拿起刷毛衣,就是會覺得好溫暖好舒服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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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我或許根本不必那麼怕冷。朋友叫我去運動,多長一點肌肉出來,提高基礎代謝的話,就不必穿那麼多衣服在身上。我覺得很有道理,我有個朋友天天運動游泳上健身房,身體肌肉非常強壯,一年四季都可以穿短褲無袖在路上走。那是真正的肌肉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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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想,會不會有不需要文學獎的一天呢?如果我也可以不那麼依賴獎,不那麼依賴讀者,而是擁有某種能夠使自己溫暖起來的能力的話,或許才可以寫出我需要寫出來的東西,為自己能做得到的事情慶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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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我剛開始寫稿的時候,連主詞和受詞在句子中的位置都擺不好。那應該是在新聞系實習報紙大學報的時候,學姊幫我改稿,教我一個句子要怎麼樣才能寫得簡短清楚。又因為報紙的欄寬的特性,一句話最好不要超過十七個字。一開始我辦不到,但有人教以後漸漸開始可以這樣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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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很自然地把一篇副刊小報導寫完,發現自己很自然地將句子長度控制妥當,而且沒有甚麼贅字的時候,高興地不得了,我覺得我辦到了。那像是第一次拆掉輔助輪,可以用自己的身體去控制腳踏車前進那樣取得了平衡,心中充滿了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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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如果有持續在探索新方向,給自己課題練習,每幾年大概就會遇到一次這樣喜悅的事情。發現自己篇幅可以寫長,發現打字速度變快,發現自己說話的聲音變得更清楚了,這些都曾帶給我深深的喜悅,為自己能做到的事情而感到高興。即便有時我腦中的苛刻者會跳出來,帶著貶意對自己說「不要因為自己重新發明了輪子就在那邊自鳴得意」,但我覺得還是要自鳴得意一下。因為這種深深的喜悅,應該也是來自於某一種成長,某一種變壯,某一種可以讓我度過無意義的冰冷寒冬的內在刷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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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文學獎,繼續在開獎中吧。我也還是忍不住打開我李學獎的資料夾,看看我那些可愛又努力的練習生們,送他們出去接受考驗。同時在我的購物車裡,也準備了兩三件非常想要買的刷毛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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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會一直想投文學獎,一直想要買刷毛衣,就這樣度過一生。但也許有一天我也會變得不太一樣,只是還不曉得那會是哪一天。在那之前,我有好多件刷毛衣可以穿。但也有可能在那之前,這世界就已經沒有冬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