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8日 星期四

像顆華麗又深沉的彈跳球一直唱著唱著─ 豬頭皮50大壽慶生演唱會

天公生豬頭生】
星期二晚上去聽朱頭皮的生日演唱會,原本跟朋友約了一起要去,但朋友臨時有事,決定把票交給我,讓我去兜售。想說好啊,來約妹仔好了,可是哪有妹仔會想去聽拷秋勤、濁水溪、董事長為朱頭皮慶生呢? 所以也沒有很努力約,就問了幾個投緣的朋友,一兩個感興趣的都沒空,有空的都不感興趣。於是我就帶著兩張票,決定一人分飾兩角,自己去聽了。 有些演唱會是要你聽音樂、有的要你去崇拜偶像,有些則是遊戲。 朱頭皮的遊戲規則很簡單,就是把所有他所知道的元素,經過他的理解和轉換,拼貼成另外一種氣味。用鬧劇的形式,讓嚴肅的事情有歡樂的角度可以欣賞。就連拉到的吉胃福適的贊助,也被他玩壞掉,變成一種嘲諷,一種文化干擾。 這個給自己辦五十歲生日演唱會的歌手,將近一年來,在網路上募資,開放客製化專輯,幾乎每一件事情都自己動手做。到了演唱會現場還不停工商服務,親自端飲料給台下每一位來玩的朋友,自己叫賣自己的唱片。結果,當然沒多少人買。 這場演唱會也是多話的演唱會,朱說:「我想說,我們來唱一下那個這次票選最後一名的歌,唱完之後會鴉雀無聲。我們目前也只錄了兩首而已,十條歌要錄很久啦,如果又像剛剛那樣拿下去賣,又沒人要買,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開演唱會。所以我自己其實還蠻困擾的,有時候我很喜歡開玩笑,可是有些時候必須要很嚴肅地講一些話,所以我們就用嚴肅的邏輯做搞笑的搖滾。」 這首票數最低的歌,是向Johnny Cash的 Man in Black 致敬的歌。因為Johnny Cash太常穿黑衣了,所以一直被問為什麼要穿黑衣,他不堪其擾,於是就寫了這首Man in Black來說明他為什麼穿黑衣。因為是致敬歌,朱頭皮說這首歌是:「唱一首黑衣人給唱黑衣人的黑衣人。」接著用英文、台語再饒舌解釋了一次。 然後,旋律就下了。

〈漂泊陌生黑衣人〉 是否記得,有一個歌者,他總是穿著一身的黑色。 人們叫他 是個 Man in Black,不是那個星際戰警 他是個深沉的人。 有人問他,都穿黑的幹啥。 難道你每天,都有喪禮要跑攤? 他乾脆就寫,一首歌來回答,這一首歌就是Man in Black 他說他為何總是穿著黑色 因為這個世界 有悲無歡有離無合 貧窮失敗者毫 無盼望活著 只有孤獨飢餓 伴隨著哀樂 鰥寡孤獨廢疾者 有誰要養呢 ...................... 恕我攔轎請願 街上有些人 莫名其妙掛了 在戰場在街上在隔壁在異鄉 他穿黑 是為了關在監獄的人 那些作奸犯科 你我都沒責任 他穿黑就沒這樣多了 那女孩所唱的有沒有改變 這個世界 仍然許多孩子餓著 沒法上學 殘破的家園 強尼爺爺 你在天上如何 看著我們 是否勉強及格 唱著唱著 幾十年都唱著 一直唱著 你唱的歌 哀悼著逝者 哀悼著失敗 哀悼著邊緣的人 除非這世界 有一點亮光 否則他永遠 是個黑的旅人 他穿黑 提醒虛偽的我們 什麼慈善公益 通通是騙人的 巴拉巴拉巴拉巴喔喔喔喔 唱著這歌Wayfaring Stranger 夢見了你還是穿著黑衣 你告訴我 永遠別放棄 要用音樂 改變這個世界 世事多變 苦難的人們 呼喊著救贖 ...... 唱著唱著 永遠的唱著 無可奈何 唱不完的歌 唱著唱著無助地唱著 要唱多久 唱不完的歌 他們還是唱著 要唱多久 唱不完的歌 要唱多久
旋律低回個沒完,豬頭皮又開始說:「票選最後一名的歌就是這樣,如果這首歌有出版的話,只適合一個人躲在家裡面的角落,一邊聽一邊流眼淚。」 光是在現場聽,就已經掉眼淚了。一個歌手,唱了二三十年,不斷地唱著,票選最後一名的歌。對流行有所抵抗,對生命有自己的關懷,行動和表演始終一致,作為一個創作者已經完整了。因為太難崇拜,反而讓他輕鬆自由地在台下走,沒有人會包圍他,多年都是這樣一個自由又獨立的歌者。不是陳昇那種無賴的誠實,不是伍佰那種唱出個人苦痛成為聽眾的出口。朱頭皮這顆華麗又深沉的彈跳球,就這樣一直唱,一直滾,一直看似瘋癲實際上清醒地唱著唱著。



致那些終將發光的影子女孩

致那些終將發光的影子女孩 圖/Tai Pera


問:我平常是個毫無存在感、可以和任何背景融為一體的人,最近走在街上看到模特兒的海報,才發現自己想當個發光的人。我該如何穿搭,才能如燈泡一樣閃亮、讓人過目不忘?(台北市╱影子女孩)


答:親愛的影子女孩,我也曾受同樣的問題困擾。

某天晚上我穿得一身黑,憂鬱地散步經過橋下,差點被一輛機車撞上。幸好我身手矯健,一個華麗閃身跳開,才逃過一劫。餘悸猶存的我腎上腺素不斷噴發,我面無表情,但心臟卻差點變成青蛙跳走。我坐在路邊喘息,反省一番,才發覺自己實在太黯淡了,再不趕緊「開光」,也許哪天我在路上裸奔也會被視而不見。

我在原地胡思亂想,突然間,天啟來了。

有位大叔,遠遠騎著腳踏車朝我靠近。我事先不知道那是一位大叔,原本他只是來自遠方的一個光點。隨著距離縮短,亮點逐漸有了形狀。光芒散射成藍、綠、紅、黃、白、紫色,我還以為是霍爾的移動檳榔攤。當他又靠近了些,我才知道那只是輛腳踏車。台語小調傳進我的耳朵,隨身音響微破音,大叔的哼唱微走音。

他的腳踏車裝了頭、尾燈,卻讓人分不清哪邊是頭,哪邊是尾。車輪輻條上也黏了一排LED燈,轉動起來聖光四射。除了輪胎,他連車架、龍頭、前叉,甚至踏板上都掛滿了燈。他是這座城市最光明的存在,每隻蠶寶寶一看到他就吐絲,想要快點長大成蛾,生出翅膀飛撲向他。

他的衣著更傑出。從安全帽到鞋子,沒有一處黯淡。燈條隨他的四肢扭動,他一屈膝,光就彎折,他一踏踩,黑暗都被驅逐。簡直人肉光明燈。他的出現,讓我想起國中的歷史課本。以前我每讀一次課文,就用螢光筆畫一次重點,結果到學期末,整本書都被螢光筆塗滿,全部都是重點,反而變得沒有重點了。

他一面哼歌,一面踩踏,輪子滾動,金光閃爍。我看不清他燈光底下的臉孔,只從歌聲中聽出他非常自得其樂。他像顆彗星那樣從我面前一閃而過,越騎越遠,長長的尾音拖在風中微微降KEY,一個轉彎就聽不見了。黑暗爬回街道,我的瞳孔慢慢放鬆,看清了回家的路。

親愛的影子女孩,穿著是人們表達自我的方式。妳需要擁有一個大叔魂,才能夠撐得起那樣的萬丈光芒。如果我們把大叔剖開,搞不好會發現他體內藏著一顆太陽。如果他姓歐,名字一定叫司朗。

為了讓燈泡保持恆亮,司朗身上每個口袋可能都裝著一個行動電源。如果想搞一點燈光秀,那就得多帶一個控制盒。每盞燈都需要一條線,每天出門都得穿得像機器戰警一樣。我的意思是,如果口袋不夠深,想發光還真是困難。

而穿著亮眼,也不見得是件好事。如果司朗大叔發光成癮,他就不能去電影院、不能去鬼屋,朋友們要去看流星也不敢揪他,更別想去公園幽會放閃了,他連在暗處偷偷放尿的自由都沒有。那些瑟縮在角落裡的美好微光,只有適應黑暗的人才能看見。

像太陽那般燃燒著自己的人,也許都很寂寞吧。身邊的人不是被嚇跑了,就是被灼傷閃瞎了。對於一起工作或生活的夥伴而言,過度閃亮的司朗先生搞不好是個負擔,他才會獨自半夜騎著腳踏車,在路上轉呀轉,釋放那些他壓抑在體內的各種光芒。

親愛的影子女孩,如果妳仍想成為一個穿著亮眼的人,我有一個折衷的發光生活提案。隨身攜帶一支超亮手電筒,當妳渴望被全世界看見的時候,就往自己身上補光。另外,現在雷射筆的選擇也很多樣,記得加購不同光型的筆頭,投射出耀眼的滿天星斗。但請勿對人、車、飛機直射。如果妳追求夜店的效果,再帶一支大範圍驗鈔燈吧。紫外光會使妳淺色衣物呈現螢光色,妳將成為都會舞池中的仙女。另外紫外光也有消毒滅菌的效果,流感季節大家都會想沾一沾妳的光。

人們從來不是崇拜誰的穿著,而是嚮往那人背後代表的世界。成為一個燈箱廣告,並不能解除我們對於存在感稀薄的焦慮。像司朗大叔那樣,去做一些能自得其樂的事吧,創造自己的世界。當我們走向自己,就會很有存在感。

(聯合報 20160218 文/李達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