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1日 星期三

【小毛病通訊】想摸麵包不要忍

                                          圖:Tai Pera         

在某個有脆皮烤鴨的飯局桌上,我跟坐隔壁的新朋友小雲聊起天。我說我在報紙上寫專欄,想要為大家的小毛病與怪癖寫東西,小雲就伸出她美麗的手,讀著自己的掌心告訴我:「從小到大,我總是忍不住到處亂摸東西,尤其是走進麵包店裡,我媽一定要把我的手抓緊,否則我會每個麵包都摸,她就得把每個麵包都買下來。」這個東摸西摸的壞習慣,她怎麼樣都改不掉,就算已經長大了,進麵包店還是會忍不住要摸。我一面聽她描述,一面想起自己也很喜歡逛麵包店。

我也很喜歡摸麵包。

軟綿綿黃澄澄胖嘟嘟的麵包,好想戳戳看是不是真的啊。好想把每一個紅豆麵包的內餡都擠出來,好想摳摳看巧克力小熊的眼睛鼻子嘴巴,好想要把菠蘿麵包上的每個黃色小方塊都像壓氣泡袋那樣捏破。喔,是肉鬆蔥花麵包,這個我還好,太油了沒有很想摸。耶,是吐司,是整條整條的袋裝吐司,端在手裡感覺那鬆軟和重量,好想把每一片吐司都壓得扁扁的,抹上厚厚的花生醬,一小口一小口像是在吃世界上最後一片花生吐司那樣珍惜地吃掉。

有太多理由催促著我們伸手去摸。

講到這個就想起小學五年級的某個學期末,我得了腸胃炎,連續兩天都只喝水,吃下肚的東西統統都吐掉。第三天早晨我趴在被窩裡餓醒,眼睛睜開看到枕頭旁有一包炸薯條,就是那個紅色盒子,就是那個黃色商標,就是那脆脆直直的炸薯條。當我伸手去摸,那包薯條卻一陣煙似地散掉了。當我罷手,那包薯條卻又出現在我面前,而且居然還變成大包的。我在被窩裡氣到哭出來,一面流眼淚一面無聲地絕望吶喊,媽媽啊,媽媽啊,我好想吃薯條啊。

那時起我就隱約認為,摸得到的才是真的。

觸覺是我們認識世界,甚至也是認識彼此重要的手段。在海邊抓起沙,用手指寫下什麼讓海浪帶走,有風吹來就張開十根手指頭,感覺風從指間流過,然後,然後,當然要假裝不在意地順勢牽牽小手。觸覺是富含感情的,可是我們被太多有形無形的「請勿觸摸」給抑制。這個不能摸因為它很髒,那個不給碰因為你很髒。彷彿任何接觸都會致命,帶著感情認識世界終於變成了一件危險的事。

我也有過這種念頭:「不安全的話就不要碰,會失去的話一開始就別靠近。」

更小的時候我讀過一本英國經典繪本,叫作《雪人》。故事梗概是這樣的:耶誕夜那天下起了雪,小男孩在門外堆了一個雪人,雪人戴帽子,圍圍巾,小男孩給了他鼻子嘴巴和眼睛。小男孩整夜都睡不著,一直看著窗外他堆的雪人。午夜的鐘聲響起,雪人竟然活起來了。他對小男孩彎腰行禮,小男孩興奮地跑出門,邀雪人到家裡玩。可是室內太暖了雪人會融化,所以他們就溜出去了。

寒冷的夜晚,雪人拉著小男孩飛上天,飛過月光底下,飛過城鎮,飛到雪人的家鄉北極去看極光,飛到遙遠的國度看從未見過的風景。飛行很愉快,可是天亮得更快,小男孩睏了,雪人送他回家。小男孩站在門口,與雪人緊緊擁抱道別。小男孩回到房間裡,攀在窗邊確認雪人的身影。看到雪人還站在門口,才放心入睡。

隔天醒來,陽光大好,雪人留下圍巾和帽子,在小男孩家門口融化了。

小時候第一次讀到這個故事只覺得好想哭。我氣呼呼地告訴自己,絕對不要堆雪人,這樣雪人就不會融化。結果長大之後我才發現,真正的人也會融化消失。無論是親人、友人、愛人都會在各自的時限內,以各自的方式化成一攤水一陣煙,永遠失去形狀。

就連我也有自己的時限。

這樣一想反而輕鬆了。如果我是雪人的話,我當然要不計一切代價帶著小男孩一起飛一趟。既然都要融化,與其孤零零地忍到全球暖化成為地表最後一個雪人,不如伸出手豁出去,被真正的人類用真正的感情把自己徹底地融化。

小雲,扯這麼遠是要告訴妳,人生苦短,想摸麵包不要忍,就伸出妳的手吧。我們應當想像麵包被摸是快樂的,我們應當再放肆一點,也許有一天就能摸到我們真正想要碰觸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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