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 星期四

一個兩光的人

上個禮拜以為自己把心愛的頭燈搞丟了,以為掉在客運上,打電話客運公司,拜託司機幫忙找。結果沒找到,垂著頭回台北之後,立刻衝去登山社要再買一個新的。沒想到同款頭燈已經賣光光了,查了資料,咚咚咚跑去西門町買。
那間軍用品社裡好多港澳中的觀光客,有人來買甩棍,有人來買大刀,那些東西似乎在中港澳都不容易買。好幾個男子像是小男孩那樣團團圍住老闆,問這問那。老闆表面上耐心,心裡卻很不耐煩地解說著。
我趁機亮出手機螢幕上的照片,詢問老闆頭燈的位置,老闆聽出我的台灣腔,用一副「自己人」的表情為我指出櫃位。我找到了我要的頭燈,端著那燈在店裡亂逛,等到所有中港澳客離去,過了半個小時才輪到我結帳。
老闆說:「抱歉讓你等那麼久。」給了我一個便宜十塊錢的折扣。我心滿意足,一走出店門口,就把頭燈夾上帽沿。打亮光,在原本就已經亮晃晃的台北街頭,騎著ubike回家。
回到家,發現這盞燈雖然跟搞丟的那一盞同樣型號,可是開關按鈕的彈力相當不同,而這個按鈕的手感,幾乎就是我跟那一盞燈關係最密切的地方。於是我升起了一股莫名的哀愁,就算買了同樣型號的東西,這一盞燈也不是我搞丟的那一盞燈了。
就在這小小悲傷和小小體悟的瞬間,我發現床邊地上有一個黑色的影子。
原來我把燈搞丟在家裡,完全沒帶出去旅行。
太好了太好了,原本的燈還在,而且又多了一盞。拿起熟悉的頭燈,夾在帽沿上,按下按鈕,果然這才是對的手感。但新的頭燈我也覺得必須公平對待它,於是就把兩盞燈都夾上去。
我在房間裡把燈都關掉,戴上夾著兩盞頭燈的帽子,搖頭晃腦起來,到處亂照,非常快樂。
我知道那快樂自有它深層的因由,那是一個小小的安慰,我並沒有失去光,而是成為一個兩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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